在线预约 | 微信营销平台 | 自助平台 | 手机客户端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
众旺互联做您身边的网络专家
咨询热线(免长途费):
石家庄网站建设电话
当前位置:首页 -> 新闻中心 -> 电子商务 -> 正文

京东被诉虚假宣传 一审败诉

发布日期:2014-06-24  信息来源:众旺互联  点击:
分享:
  北京国舜律师事务所诉京东公司虚假宣传一案,收到一审判决结果,北京朝阳区法院认定,京东公司在销售打印机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,应对买主国舜律所退一赔一,并承担52元案件受理费用和2000元公证费用。京东公司尚未表示是否上诉。 国舜律所合伙人林小建称,去
  北京国舜律师事务所诉京东公司虚假宣传一案,收到一审判决结果,北京朝阳区法院认定,京东公司在销售打印机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,应对买主国舜律所退一赔一,并承担52元案件受理费用和2000元公证费用。京东公司尚未表示是否上诉。

  国舜律所合伙人林小建称,去年10月底,因办公需要,在京东网上商城购买了一款标有网络打印功能的东芝牌打印机,商品标价为5099元。但使用后,发现该打印机无法实现网络打印功能,且多次出现质量问题。而后经咨询打印机生产商,才了解到此款打印机并非网络打印机,若想实现网络打印功能,需要借助第三方软件和外设服务器。

  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,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,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。林小建认为京东网上商城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,遂对京东公司提起诉讼。

  京东公司辩称,自己作为网络平台,已经尽到了审核义务,打印机接入外接设备能够实现网络打印的功能,京东公司不应承当上述责任。

  一审法庭并没有采纳京东公司的辩解。因该案发生在“新消法”公布之前,故赔偿采“退一赔一”而非“退一赔三”。该文章由石家庄网站建设整理。
售前咨询

4008887704

售后服务

0311-87222545

在线咨询

工作日9:00-18:00 点击进入

预约专家

提供专业解决方案 点击进入

访问微博

唯一官方微博平台 点击进入

联系我们 | 公司简介 | 付款方式 | 招贤纳士 | 产品导航 | 在线预约 | 网站地图

版权所有 2010-2030 石家庄众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冀ICP备11028497号-1冀ICP备11028497号-3
咨询热线:400-888-7704 咨询信箱:kefu@zw0311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