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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益保护是电子商务立法的核心

发布日期:2014-01-01  信息来源:众旺互联  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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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全国人大财经委近日召开电子商务法起草组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。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,电子商务法由全国人大财经委负责牵头。据 石家庄网站建设 了解,起草组设领导小组、专家小组和工作小组。全国人大财经委将牵头组织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发改
  **人大财经委近日召开电子商务法起草组成立暨**次全体会议。根据十二届**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,电子商务法由**人大财经委负责牵头。据石家庄网站建设了解,起草组设领导小组、专家小组和工作小组。**人大财经委将牵头组织国务院法制办和**发改委等十多个部门以及相关专家共同开展起草工作。
 
  一个缩影能反映出一个产业发展强势劲头。截至2012年底,中国已有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近20万家,电子商务服务业收入达到2000亿元,支撑了超过8万亿元的电子商务交易规模,成为调整经济结构、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动力和促进就业的主要途径之一。但作为一种崭新的商务交易活动,电子商务对现代经济活动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,电子商务的发展也迫切需要制定“游戏规则”。一项有1069人参与的调查显示,有超过42%的人在网购中遇到过欺诈,只有17.6%的人认为网络“可信度高”,认为我国网购环境“很好”的只有2.9%,74.8%的人认为我国电子商务相关法规有待完善。
 
  中国电商的法律环境同国外有关电商立法的进展相比相当滞后。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《电子商务示范法》 是世界上**个关于电子商务立法的指导性文件,为各国及地区电子商务立法提供了一整套国际通行规则。目前,已有30多个**和地区制定了综合性的电子商务法。从国际经验看,《电子商务示范法》 对我国制定相应的法律有很大的借鉴价值。
 
  电子商务立法是商事交易上的程序法,它所调整的是当事人之间因交易形式的使用而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。因为在电子商务中以数据讯息作为交易内容(标的)的法律问题复杂多样,需要由许多不同的专门的法律规范予以调整,而不是一部被冠以“电子商务法”或其他称谓的法律所能胜任的。在立法内容上,着重于电子商务的民事法律制度创新,强化对已有法律规范的法律机制创新。比如,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,不但要鼓励网店经营者实施“冷静期制度”和“保证金制度”,还应增加经营者在线强制信息披露制度,将经营者的被动告知义务转变为主动业务。对于经营者提交、公示虚假信息,其法律责任如何,立法都应予以明确。同时,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,应基于网络的特点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过程中的个人信息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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